我司擬于2020年9月8日開標的“訴訟案件代理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公告及比選文件中關于報價人基本資格條件更改為:
(1)報價人應為國內合法注冊的律師事務所,具備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成立時間不少于5年;
(2)報價人注冊地在泉州市以外的,必須在泉州市內有分所,且分所的成立時間不少于1年;
(3)報價人所擁有的執業律師應在35人以上。若報價人注冊地在泉州市外,則要求泉州市內的分所的執業律師應在35人以上。
(4)擬負責案件代理的律師應為本科及以上法學專業畢業,長期從事民事訴訟的資深律師,具有十年及以上(從實習之日起算)的民事訴訟相關領域從業經驗,擁有辦理各類民事、經濟、合同糾紛等業務方面的專業技能和經驗。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無違法違規和不良執業記錄;
(5)報價人及其泉州市內的分所(若有)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未受過律師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客戶有效投訴;
(6)報價人及其泉州市內的分所(若有)在近兩年內有擔任政府部門或大型公司常年法律顧問,該證明以報價人提供的合同為準,否則不予認可。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報價人應在報價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注冊地證明、擬代理案件律師資質證明等材料,并加蓋報價人單位公章)
特此說明。
福建廣電網絡集團泉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