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應急常識(六)



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應急要點
● 不要驚慌失措,要保持冷靜,撥打110和120急救求助電話。
● 報警時要說清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的大致情況;要保護好現場,不要移動現場物品。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應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警告標志,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內,并迅速報警。
● 遇有交通人身傷亡事故時,要盡可能將傷者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免再次受傷。
溫馨提示
★ 行人要走人行橫道、天橋、地下通道,禁止跨越雙黃線橫路。
★ 行人橫穿馬路時,不能斜躥猛跑,過馬路要先看左后看右,確保安全再通過。
廈門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