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分公司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工作
發布時間:2015-02-28 作者:本站

為確保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廣播電視信號安全優質播出,維護廣播電視權益,南平分公司采取三項措施,切實加強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工作:一是要求各分公司充分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5.17”世界電信日等活動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沿街LED等宣傳渠道,廣泛宣傳《福建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二是要明確分管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工作,加強與公安、交警、廣電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每一起案件的跟蹤處理工作,確保每起案件都能依法依規解決。要建立案情報告制度,重大案件要求在三個小時內上報詳細的綜合材料。三是對損壞(破壞)廣播電視設施案件,及時依法索賠;對提供案件線索的社會人員給予相應獎勵;對發現案件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南平分公司 余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