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各分公司認真開展《福建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宣傳工作
發布時間:2016-08-23 作者:本站

近段來,南平分公司根據集團關于開展《福建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專項宣傳活動的部署,制定了相應的宣傳實效考核標準,把此次宣傳活動列入各分公司高管8月份考核分值10分。各分公司結合實際,按照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廣播有聲音。建甌分公司在廣播電視臺聯辦的《廣電網絡服務在線》的欄目中連續10天載播“保護廣播電視設施,人人有責”等12條宣傳標語。二是電視有圖文。延平分公司積極協調南平廣播電視臺《今晚九點半》品牌欄目,以延平分公司發生的一起光纖遭人為破壞的案件為線索,采制了《誰動了我的光纖》的新聞報道,并邀請公安、廣電等部門現場說法。建陽和光澤分公司在當地電視臺連續10天走字播出相關宣傳口號,總計走字3600遍次。三是報紙有版面。建甌和光澤分公司積極協調當地《建州報》和《光澤時訊報》刊登“2013年12月2日晚上,湖北省武穴市楊民望村村民楊茂豐剪斷50余米閉路電視,造成16戶數字電視用戶信號中斷40小時,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的案例,并配以司法解釋,報紙發行量5000份。光澤分公司還將此案例和相關宣傳標語設置在《光澤縣人民政府網站》顯目位置進行宣傳。四是街面有標語。各分公司還積極利用海爾、美的、創維、TCL等品牌家電連鎖店、當地知名旅行社、營業廳的LED不間斷播出相關內容,總計播出近6萬遍次。順昌、浦城、松溪分公司還制用了近60條宣傳橫幅在鄉鎮村懸掛。五是手機有短信。建甌和光澤分公司還精選一條“保護廣播電視設施,人人有責”的宣傳標語,群發手機短信10000條。
(南平分公司 余曉明)
(南平分公司 余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