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廣播電視網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核準新規定
發布時間:2015/3/31 12:12:04 作者:福建廣電網絡 瀏覽:6004次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并就相關事項做出通知。通知指出,對于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通知稱,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準機關核準。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通知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準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通知進一步指出,按照規定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發展改革委審核后報國務院核準。核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事前必須征求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省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分地方各級政府的核準權限。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核準權限不得下放。
關于信息產業部分,國際通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國內干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電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